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20413有新留言。

顯揚 已針對您的文章「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20413」留下新意見: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路得記 1:16-17)

(一) 拿俄米再三給路得自由,勸她不必再跟隨下去,但是路得卻大膽地運用婆婆給她的自由,去揀選一條跟隨婆婆, 受苦的不自由的路。
(二) 路得本是外邦人,她之認識神,必然是因從拿俄米的言行舉止,目睹神的恩惠和神的自己,故此定意揀選拿俄米的神作她的神。
(三) 從路得的話我們可以看出,她之定意跟隨拿俄米,並不是出於一時感情的衝動,而是出於深思熟慮的結果,她知道她所要面臨的將是怎樣的境遇,但是她不以為苦,反而歡然面對。綜合路得決意選擇跟隨拿俄米敬拜耶和華的心志,有下列幾點,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1)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這是路得的「信仰的抉擇與宣告」。
2) 「你往那�去,我也往那�去,」路得認為在她們所行的路上,只認定神;神在那�,她們也在那�,無論甚麼艱難,都不能稍微移動她們的腳步。
3) 「你在那�住宿,我也在那�住宿,」說出路得強烈渴慕神的同在,不管何種情況,只要與神同在就是天堂,就能使她們心滿意足。這句話也表明她有受苦的心志。
4) 「你的民就是我的民,」(原文)表示她不只願意和自己民族的信仰割斷關係,且決心成為以色列民一份子,事奉耶和華神。說出信靠這位又真又活的神,一生持定祂,不再別有愛慕。
5) 「你在那�死,我也在那�死...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說出路得有一個忠心跟隨神至死不渝的心志。死亡的能力、陰府的權柄,都要在這樣的人面前顫抖。因為『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十二11)。這裡意指:

是的,看到路得決意選擇跟隨拿俄米敬拜耶和華的心志,我們知道決意、要委身、要「作主的門徒」、跟隨主不是一時衝動的事,乃是一輩子的事。求主幫助我們,我們既願與主一同埋葬同復活,決志跟隨主,使我們能勝過罪的纏累與世界的誘惑,直跟到地上生命的末了。絕不在主的道路之外,另有揀選。要跟隨主,作祂的門徒,我們當背起十字架來跟隨祂。天天效法祂的死,經歷與祂『同死』同復活的能力。在生活上分別為聖,作神光明的兒女,並且彼此相愛,同甘共苦,同負一軛,多認識主,捨己。背起十字架,跟從主, 就像拿俄米生活有見證一樣,活出主自己來,吸引更多像路得的人來跟隨主。



由 顯揚 於 2012年4月13日上午7:19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20413有新留言。

JBC 已針對您的文章「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20413」留下新意見:

拿俄米決定回故鄉,真的是很勇敢的決定,沒有讓"面子問題"成為障礙。

路得的選擇,也很令人佩服,雖然有一可能是因為在她本家已無牽掛,但跟著一無所有的婆婆,幾乎確定是"得不到甚麼"的,"愛"應該就是她的動機吧!

再有一次選擇的機會?我衷心且懇切地祈求:主啊!您一定要再選我喔!拜託拜託!



由 JBC 於 2012年4月13日上午7:04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20412有新留言。

顯揚 已針對您的文章「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20412」留下新意見: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9:23)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10:38)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路加24:25)

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提到若有人要跟從主耶穌,作主門徒,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主;可是只有路加福音提到「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主,「天天」這個字,是須要付代價的,持之以恆的,不是高興才做,不舒服,就可放下,不做的。不管高興與否,都得做。「背起他的十字架」是指當我們接受主耶穌,作主門徒時,否定自己的以往的價值觀,而甘心接受人在各種不同的事上拒絕我,否定我,譏笑我。也就是說:當世界上的人們認為有利可圖,想照人的方法來辦事時,我們會面對靈裡的控告,而不願同流合污,寧可不得罪神,而拒絕人的好意,而得罪人。這就是我們作主門徒的「十字架」。學習「捨己」的功課。主耶穌在此,告訴祂的門徒,當「捨己」,要「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主,是多麼的不容易啊!

「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帖前2:19)求主幫助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要靠主站立得住! 我們每天都得面對屬靈的爭戰,要戰勝那掌黑暗權勢的撒但,我們必須忠心地作主門徒,要有信心,靠主復活的大能,奉主耶穌的名來禱告,趕鬼,潔淨我們的身體,住的環境,敬拜的地方,求主潔淨我們的心懷意念,凡我們說的話要造就人,行為正直、做事公義、作個心裡說實話的人,生活有見證,成為討神喜悅的兒女。



由 顯揚 於 2012年4月13日上午3:45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2012年4月12日 星期四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1129有新留言。

顯揚 已針對您的文章「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1129」留下新意見:

根據出埃及記20:25 節:「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家具,就把壇污穢了」,因此,這個「石頭祭壇」,人不可建造它,更不可用工具來切割過的石頭來建造,否則這樣作,是褻瀆神的。 所以,這個「石頭祭壇」,是一個構造完整的,未被切割過的石頭。同樣地,在申命記 27:5節:「在那裡要為耶和華你的神築一座石壇;在石頭上不可動鐵器」。這種石頭祭壇已在阿拉德(Arad)的考古發掘處和在各個迦南廢墟處被發現。在古近東宗教儀式上,但利23:15-21和出埃及記24:5節,也告訴我們:在猶太人的週節日,必須獻上燔祭和平安祭放在這個完整的,未被切割過的「石頭祭壇」上,用來記念西奈之約的。至於為何「不能用鐵器切割過的石頭來建造」的原因,我們不清楚。但Craigie, P. C. 提到:早期,猶太人沒有好的鐵匠,比須請外邦人的Philistine 鐵匠的手來完成,這樣神聖的祭壇,經由外邦人的手打造而成,來作為聖潔的耶和華和聖潔的上帝的子民,所立的約上,這是是褻瀆神的,上帝所不喜悅的。(Craigie, P. C. (1976). The Book of Deuteronomy.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329).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對我的提醒: 最近在台灣我們看到許多教會聯合,成立全國的禱告網,2011 National Awakening Summit盼望基督徒起來,人人皆是君尊的祭司,過一個聖潔的生活。在家裡設立「禱告祭壇」,謙卑自己,在上帝的大能的手下,不依靠勢力,不依才能。要靠著聖靈方,成為活的祭壇, 為自己,為家庭,為工作場所,為社會, 為國家禱告。但重要的一點是我們人要聖潔,我們的家要聖潔,我們的職場要聖潔,我們的社會要轉化成為聖潔,就像這個用在獻燔祭和平安祭的「石頭祭壇」一樣,必須從不清潔的人手中分別出來,成為聖潔的,才能為主所用,我們的禱告,獻祭, 才能蒙主的悅納。



由 顯揚 於 2011年11月30日上午11:47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29有新留言。

顯揚 已針對您的文章「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29」留下新意見:

「阿撒瀉勒」עֲזָאזֵל @za{~ze{l 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挪開或消除。除了利未記16 章外,聖經其他地方並沒有講論阿撒瀉勒的,利未記16:5節指出兩隻公山羊為一個贖罪祭( a sin offering--希伯來文חַטָּאָה是單數),我們看到拈鬮歸阿撒瀉勒的羊和拈鬮歸耶和華的羊是同一個祭。阿撒瀉勒意思是完全除掉所贖的罪。贖罪日的兩隻公山羊象徵神完全的赦罪,兩隻羊是象徵著「罪的赦免」和「罪已完全地被除盡」,第一隻羊是表明贖罪的方法,第二隻羊是表示贖罪的結果』。

1)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那隻羊獻是作贖罪祭,宰於祭壇,它代替會眾付上罪罰,赦免罪責,但這贖罪儀式在至聖所裏舉行,會眾無法見證。預表基督「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得了醫治。」(彼前2:24)。

2) 至於拈鬮歸阿撒瀉勒的羊卻是公開,它象徵著這隻羊是用以贖罪,打發人將它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利未記16:10節)。利未記16:21、22節更指出:亞倫(大祭司)把那隻活著的公山羊奉上,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把這些罪都歸到羊的頭上,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愆,帶到無人之地。這樣看來,這拈鬮歸阿撒瀉勒的羊是完成贖罪的功效,使以色列人大眾知道神不僅赦免人的罪責,而且更完全地除掉人的罪;正如以賽亞書 43:25 所述:「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這羊將他們的罪帶到無人之地,神從此不再念他們的罪惡。



由 顯揚 於 2011年7月29日下午12:52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20有新留言。

顯揚 已針對您的文章「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20」留下新意見:

作祭司的準備工作是什麼? 利未記八章和九1∼7節清楚地告訴我們: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召亞倫和他兒子來,用水洗了他們。膏立了他們為祭司,但亞倫和他兒子還沒有執行其祭司職務,一連七天,每天獻上贖罪祭,燔祭和搖祭作為承接聖職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在這七天內亞倫和他兒子不可出會幕的門,等到他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目的是要為他們贖罪,這是主要他們七天承接聖職,一直到第八日才開始執行祭司任務。祭司承接聖職的準備工夫很嚴謹,要用水洗潔淨,住在會幕內,獻上耶和華馨香的火祭,七天內不可隨意出道會幕外,沾沾污穢,準備心靈來承接祭司職分。可見神選召祂的人(牧者/傳道)的原則,必須先認罪,自潔,獻上身體當上活祭,有了的充足心靈和恩賜的準備,才投入教會/宣教禾場服事。

作祭司的職務是什麼? 摩西對亞倫說:「你就近壇前,獻你的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與百姓贖罪,又獻上百姓的供物,為他們贖罪,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利未記九章7∼21)上帝要受膏的亞倫和他兒子承受祭司職分後,必須先為自己獻上贖罪祭和燔祭,再為百姓獻上贖罪祭、燔祭(16)、素祭(17)和平安祭(18)等作為他們將來所要履行的職分,引導百姓知罪悔改,忠心地成為聖潔君尊的祭司,完全歸於耶和華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同樣地,蒙神選召的人(牧者/傳道)也要謹慎,必須先反省,認罪,自潔,過聖潔生活委身予主,才能談事奉。進而引導弟兄姐妹們知罪悔改,獻上身體當上活祭,以生命去見證神,將神的恩典與別人分享。



由 顯揚 於 2011年7月20日下午5:37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1222有新留言。

Yi-ting 已針對您的文章「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1222」留下新意見:

"I mean his conscience, not yours -- do not eat it. For why should my liberty be determined by another man's scruples?"(1Co 10:29) This verse tells us that never judge others on the ground of so-called "scruple" or "conscience." As long as one does all to the glory of God, God is pleased.

If we can partake with thankfulness and not seek our own advantage, we can enjoy everything on the earth because the earth is the Lord's. Following this principle, we will not give offense to the Gentiles.



由 Yi-ting 於 2011年12月22日上午6:43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