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5日 星期五

[和平教會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100202有新意見。

瑜琳 已針對您的文章「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100202」留下新意見:

羅13章指出順服掌權者的原因─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其功能為獎善罰惡;納稅與恭敬等乃順服之例子。

約在保羅寫本經文之10年前,基督徒被趕出羅馬城。但保羅仍主張順服掌權者的原則,後來彼得及多位殉道教父等也提出相同論點:彼前2:13-14、游斯丁、Athenagoras、特土良、Amobius等。
上帝所賜的權柄,使信徒與耶穌一同坐在天上(弗2:6);在新天新地中,聖徒乃審判天使(林前6:3)、與基督一同作王(啟22:5)。

但此段經文也小心被誤用或絕對化。由於地上掌權者權柄來自上帝,因此,若明顯與上帝旨意不同之事務,就知當然為順服上帝;歷史上也有許多例子。

提前 2:1-2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



由 瑜琳 於 2010年2月5日上午7:54 張貼在 和平教會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