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燔祭是祭牲完整地全部地放在壇上,經火焚燒化為堙氣上升,象徵整個祭物上升完全歸給天上的耶和華,可以稱呼為「完全的祭」。燔祭是將全隻祭牲燒在壇上,一點也不保留,作為人對神的敬奉。挪亞獻燔祭,向神表明他對神那份「完全」奉獻的心,他不會留下一些給自己吃用,將所有完全獻上(創8:18-21) 。我們的事奉更該如此,羅馬書 12:1 ~2節告訴我們:「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若能多認識燔祭的意義,或許我們會更容易明白神的心意,甚麼是信心、完全聖潔的擺上,認定神的旨意、堅執地去作主工。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雖然獻燔祭和贖罪祭都是照舊約律法的儀式,然而卻不是神最高、至終的本意。因此獻燔祭給耶和華,不能除去人的罪。先知以賽亞指出,照神的旨意,真正的贖罪祭乃是一位「受苦的僕人─彌賽亞」(賽 53:10)。但我們的大祭司耶穌基督獻上自己為贖罪祭,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廢除了舊約的贖罪祭(來10:11~12),我們可以坦然無懼來到神的施恩座前,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
由 顯揚 於 2011年7月7日下午10:04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