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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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人被「分別為聖」歸與上帝,是要協助祭司辦理會幕的事。民數記 4章統計30至50歲利未人的數目,共有八千五百八十名。而利未人之間的分工如下:1)哥轄家族( 2750 人),他們負責搬運約櫃或聖所和至聖所中等的聖物檯(1-20節)。2)革順家族( 2630 人),他們負責抬會幕的幔子、蓋、帷子和門簾等(21-28節)。3)米拉利家族( 3200 人),他們負責會幕的板閂及柱子和座等(29-33節)。祭司代表民眾獻祭,利未人代替頭生子事奉上帝並管理會幕,他們都在祭司的領導底下辦事。利未人工作責任的分配都是層次分明的,以致拆卸、搬運和設立帳幕的工作,都能有條不紊又迅速和諧地進行。這三批利未人所作的工作雖然不同,各有其範圍,但他們的目的一樣,就是建立上帝的殿。照樣,信徒各有不同恩賜,但都是在同一聖靈之下去建立基督的身體,就是上帝的教會(參林前12:4∼6;弗4:1∼16)。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每一位信徒均為身體中的肢體、聖殿中的活石、基督的精兵。上帝管理祂的子民,有周詳的計劃,清楚的工作分配,詳細的指示,這是永恆不變的真理,是每一個屬上帝的人均可以發現的。今天的教會運作和行政管理,團隊精神顯得非常重要,而各人職責亦須訂定清楚,並且註明向誰負責。

第19節說「…派他們個人所當辦的、所當抬的、這樣待他們,好使他們活著,不致死去」,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指利未人既被「分別為聖」歸與上帝的,上帝是聖潔的,服事上帝的利未人,不可在服事中犯誤觸聖物之罪,或違法上帝的律令典章,而得罪上帝。因此利未人在服事上帝時時要保持聖潔的服事。可見利未人的工作職責都是層次分明的,不可苟且隨便的要求,是必要的。



由 顯揚 於 2011年9月7日下午9:32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