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4日 星期四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4有新留言。

顯揚 已針對您的文章「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4」留下新意見:

贖罪祭是為了那些「無意中犯了罪」所設的。贖罪祭是贖免得罪神的罪,贖罪祭是為贖罪,為稱義。這罪是指原罪,罪的本性而言。贖罪祭的救贖對象似乎是針對犯罪的人 (Sinner) 本身,耶和華容許按照犯罪者之經濟能力來獻祭。利未記4-5:13是關於獻「贖罪祭」的條例。主耶穌,君尊的大祭司,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死,流血,獻上自己為我們贖罪,讓我們得以與神和好。當我們受洗歸入主的名下,這是何等大的救恩。

贖愆祭則是比較針對所犯的罪行 (Sin Act)。贖愆祭是贖免得罪「人」或得罪「聖物」的罪。人若犯了不忠實的行為(誤犯了罪; trespassing, acts unfaithfully)、或非故意地犯罪(sin unintentionally 有了過犯)、誤犯了罪(愆)的結果,必須在聖物上/虧待人的差錯有償還的義務。所以一律規定要用沒有殘疾的公綿羊 (利5:15-18) 來獻祭,另外加五分之一來補償,(利未記 5:15~18)、都給祭司。祭司要用這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贖愆祭是贖過錯、虧欠,使為成聖。這是因為就罪行所帶來的後果與傷害,我們還是須要承擔與補償。好像主禱文告訴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馬太福音 6:12)」 贖愆祭在地位上與基督徒有關。



由 顯揚 於 2011年7月14日下午5:30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